岳阳

招商网

岳阳招商网  >  岳阳税收优惠政策  >  岳阳县招商引资优惠政策

岳阳县招商引资优惠政策

| 税收优惠政策 |2011-09-17

岳阳县促进经济发展的财政奖励

暂行办法

第一条为推动经济增长与财政增收良性互动,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财政政策,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财政奖励是指对促进经济发展和县财政增收做出贡献的单位、个人给予的政府性奖励,包括企业税收上台阶奖、乡镇财政收入上台阶奖、科技进步企业自主创新奖、名牌产品奖、新上生产经营企业财政扶持奖、招商引资工作奖、金融机构支持县域经济发展奖等。

前款规定的奖项由县直相关职能部门负责对具体考核指标进行核实确认,县财政局负责财政奖励的考核汇总和奖励资金的拨付。原则上每年奖励一次。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县本级地方税收是指县国税部门、县地税部门和县财政部门征收的地方固定收入中的税收和中央与地方共享税收中属地方留成部分的税收。

第四条企业税收上台阶奖

(一)奖励对象:当年实缴县本级地方税收递增在30万元以上的企业,但房地产企业、建筑企业以及已按本办法第八条享受财政扶持奖的企业除外。主要奖励企业法定代表人、高层管理人员和有突出贡献的个人。

(二)奖励标准:奖金按“分档累进办法”计算,当年实缴县本级地方税收递增在30万元以上(含30万元)至100万元部分,按增收额的3%给予奖励;递增在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部分,按增收额的2%给予奖励。上年度税收收入增幅为负数的以以前最高年度税收收入为基数计算。

(三)申报程序:由企业直接向县财政局申报,并填写《岳阳县企业税收上台阶财政奖励申报表》。申报时还应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原始缴税依据。

第五条乡镇(含东管局)财政收入上台阶奖

(一)奖励对象:年度财政总收入和地方固定收入增幅均超过年度预算所确定的乡镇级平均增幅的乡镇(含东管局)。奖金的50%用于奖励当地党政负责人以及为财政增收做出贡献的有功人员,奖金的50%奖给单位。

(二)奖励标准:地方固定收入在200万元以下的(含200万元)乡镇(含东管局),按增长额的5%给予奖励;地方固定收入在200万元以上至500万元(含500万元)的乡镇(含东管局),按增长额的8%给予奖励;地方固定收入在500万元以上的乡镇(含东管局),按增长额的10%给予奖励。

(三)奖励程序:由县财政局根据年终财政决算报表数据确定获奖对象及奖金数额。

第六条科技进步企业自主创新奖

(一)奖励对象:获得国家、省、市科技成果一、二、三等奖研究成果的科技人员;自主创新发明成功申报国家专利,并且该专利实施以后一年内形成税收在50万元以上的企业;自主创新、引进吸收再创新获得国家级、省级新产品称号的企业;创新成功申报国家、省高新技术的企业;组建国家、省科技创新服务中心或实验室(工程中心),并被国家和省级正式认可的企业。

(二)奖励标准:

1、对科技人员获得国家科技成果一、二、三等奖的研究成果分别给予10万元、8万元、6万元的奖励;对获得省级科技成果一、二、三等奖的研究成果分别给予5万元、3万元、2万元的奖励;对获得市级科技成果一、二、三等奖的研究成果分别给予1万元、0.5万元、0.1万元的奖励。

2、自主创新发明成功申报国家专利,且该专利实施以后一年内形成税收在50万元、100万元、500万元以上(含50万元、100万元、500万元)的企业,分别奖励2万元、5万元、10万元。

3、通过创新、引进吸收再创新获得国家级、省级新产品称号的企业,分别给予5万元、1万元的奖励。

4、通过创新成功申报国家、省高新技术的企业,分别给予5万元、2万元的奖励。

5、组建国家、省科技创新服务中心或实验室(工程中心),并被国家和省级正式认可的企业,分别奖励20万元、4万元。

(三)申报程序:上述奖励由个人(单位)向财政局申报,并填写《岳阳县科技进步企业自主创新奖励申报表》。申报时还需提交以下资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专利技术证明,获得奖项和称号的文件、证书(牌匾)、证明、原始缴税依据。

第七条名牌产品奖

(一)奖励对象:本行政区域内设立的企业法人申报并获得“驰名商标”、“中国名牌产品”、“中国免检产品”、“湖南省名牌产品”、“湖南省著名商标”的企业。主要奖励企业法定代表人和有贡献的科技人员。

(二)奖励标准:获得“驰名商标”、“中国名牌产品”、“中国免检产品”的,并在年度内缴纳税收金额100万元以上的企业,一次性奖励10万元;获得“湖南省名牌产品”、“湖南省著名商标”的,并在年度内缴纳税收金额50万元以上的企业,一次性奖励5万元。同一企业不分年度,同一行业产品(商标)获得同一级次奖项的,不论次数只给予一次奖励。

(三)申报程序:由企业直接向县财政局申报,并填写《岳阳县名牌产品财政奖励申报表》。申报时还需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个人身份证、税务登记证、获得奖项的文件、证书(牌匾)、原始缴税依据。

第八条新上生产经营企业财政扶持奖

(一)扶持对象:固定资产投资在500万元以上且当年实缴县本级地方税收在30万元以上(不含企业建设期内所代扣代缴的税收)的新上生产经营企业,但房地产企业、建筑企业、餐饮业以及县政府提供项目用地便利条件的企业除外。

(二)扶持标准:工业企业按年度实缴县本级地方税收的30%给予扶持,连续扶持年数不超过5年;旅游商贸企业按年度实缴县本级地方税收的20%给予扶持,连续扶持年数不超过3年;落户工业园的企业,投产后前两年每年按实缴县本级地方税收的70%,后三年按实缴县本级地方税收的50%予以扶持;农业综合开发企业按年度实缴县本级地方税收的50%给予扶持,连续扶持年数不超过3年。但在此期间,不再享受税收上台阶奖励。扶持年数由企业首次申报年度开始计算,首次申报年度最迟不超过实缴入库税收的次年。

(三)申报程序:由企业直接向财政局申报,并填写《岳阳县新上生产经营企业财政扶持申报表》。申报时还需提交以下资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投资者身份证明;形成的固定资产价值证明:包括验资报告、土地使用证及发票、房屋所有权证及发票、资产价值鉴定报告、工程决算报告、资产评估报告、设备购置发票等有效证件;缴税依据。

第九条招商引资奖

(一)奖励对象:为招商引资作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

(二)奖励标准:

1、引进投资奖励:县直行政事业单位或个人引进境内外资本﹙不含房地产开发、餐饮娱乐业﹚,按实际到位固定资产投资额给予一次性奖励。奖金按“分档累进办法”计算:引资额在500(含500万元)至1000万元部分,按3‰奖励;引资额在1000(含1000万元)至5000万元部分,按2‰奖励;引资额在5000万元以上部分,按1.5‰奖励;招商引资项目从取得税收的第一个年度起,另按实缴县本级地方税收的10%连续3年奖励安排引资单位工作经费。

2、引进技改、扩改项目奖励:引进资金1000万元以上进行技改或新上项目的县属企业,按实际到位固定资产投资额给予一次性奖励。引资在1000万元以上至5000万元部分,按1.5‰计算;引资在5000万元以上部分,按1‰计算,奖金按“分档累进办法”计算,最高不超过20万元。

3、争取政策性资金奖励:县直行政事业单位争取无偿政策性资金﹙但应分配份额部分除外)100万元(含100万元)以上的,按1%—2%安排单位工作经费,其中:100至500万元部分,按2%安排单位经费;500万元(含500万元)以上部分,按1%安排单位经费。争取无偿政策性资金形成县本级可用财力的,按10%安排单位经费。

(三)申报程序:由申报单位或个人直接向县财政局申报,并填写《岳阳县招商引资财政奖励申报表》,申报时还需提交以下资料:引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引进企业税务登记证、投资者身份证明、形成固定资产的价值证明:包括验资报告、土地使用证及发票、房屋所有权证及发票、资产价值鉴定报告、工程决算报告、资产评估报告、设备购置发票等有效证件;投资款银行进账单、原始缴税依据。

第十条金融机构支持县域经济发展奖

(一)奖励对象:支持县域经济发展的银信部门(包括县外银信部门)。奖金的50%奖给单位一把手,奖金的50%作工作奖金奖给单位。

(二)奖励标准:

1、对银信部门年度内新增贷款余额给予适当奖励,额度在1至5亿元的奖2000元,额度在5亿元以上的奖4000元;

2、新增支农贷款每1000万元奖1000元;

3、对县规模企业、优势产业、重点工程项目贷款、固定资产投资贷款、中长期贷款按贷款总额的1‰给予奖励;

4、中央银行票据每兑付1000万元奖2000元,此项奖金由受益单位列支,并划入县财政奖励专户,实行专项奖励;

5、对核销改制工业企业、商贸企业及事业单位呆滞帐的实行与第3目规定标准同等奖励。

金融监管单位鼓励银信部门支持县域经济发展取得明显成效的,具体标准按照银信部门奖励标准的平均值奖励。

(三)申报程序:由银信部门直接向县财政局申报,并填写《岳阳县金融机构支持县域经济发展财政奖励申报表》,申报时还需提交以下资料:借款合同、放款凭证、债权余额表、贷款企业银行进账单、中央银行票据复印件、借款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第十一条企业当年实缴税收中由税务、审计、财政等监管部门查补的收入不计算在内。

第十二条个人受奖者必须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第十三条对弄虚作假、骗取奖励的申请人,予以全县通报批评,追回拨付的奖励资金,并取消三年申请奖励的资格;对于工作人员收受贿赂,与申请人串通骗取奖励的,由纪检、监察部门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十四条本办法由县财政局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本办法自2008年1月1日起实施,以前县人民政府颁布实施的规范性文件涉及的财政奖励内容与本办法相抵触的,均以本办法为准。

招商热线:400-116-9096
投资指南

岳阳县岳阳县位于湖南省东北部,东接湖北省通城县,东南连平江县,南抵汩罗市,西南以湖洲与沅江市、南县交界,西与华容县、君山区毗邻,北与临湘市、云溪区、岳阳楼区、君山区接壤。县界极端位置,东至月田镇钟山村钟家山南麓,南至长湖乡民主村王家寮分水岭... 更多

投资岳阳
  • 工业用地

    工业用地

    立即咨询
  • 企业政策

    企业政策

    立即咨询
  • 厂房仓库

    厂房仓库

    立即咨询
  • 写字楼租售

    写字楼租售

    立即咨询
  • 资金扶持

    资金扶持

    立即咨询
  • 人才政策

    人才政策

    立即咨询
  • 进入小程序找园区
    友情链接:

    君山区招商引资招商网    临湘市招商引资招商网    云溪区招商引资招商网    岳阳产业扶持政策

    岳阳土地出租出售     岳阳厂房出租出售     岳阳仓库出租出售     岳阳写字楼出租出售

    岳阳招商引资服务平台

    ×

    您好,园区招商专员为您解答园区招商政策、工业用地、厂房招商等园区招商信息,请问有什么可以帮您?也可直接拨打400-116-9096,由专业招商人员为您解答!

    稍后再说

    马上咨询

    电话咨询
    400-116-9096

    客服咨询

  • 注册公司政策
  • 土地厂房咨询
  • 资金扶持咨询
  • 其他相关咨询